一般出现综合用地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办公又有住宅、有商业等这几类的综合,一般都是商住综合。其实虽然叫法不规范,但是评估是有法可依的,按照民法典,《房地产管理法》的20条,以及《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还有高院相关指导案例的规定,对于这种土地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价。
在征收的时候,这个时间段内,周边拍卖的商住土地的市场价到底是多少,不得低于这个价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地上房屋,如果有房屋的土地,要特殊说一下,有的土地上不光是净地,上面还有很多房屋,它的房屋性质也不是特别确定,也提到综合、办公、商业、门面等等这些不规范的用语,对于这类的可以看一下土地性质,和原来买地的时候的一些规划。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格。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拆迁对于被拆迁的住户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必须慎之又慎。广州市城市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话可以申请房屋评估,然后进行补偿。这样可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不被损害也可以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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