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
办理条件
1、孕产妇住院分娩前,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本区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领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惠州市区最低收入居民优待证。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妇女,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办理了本次怀孕一孩登记或二孩审批
所需材料
怀孕3个月后由孕产妇本人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孕检证明(或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及《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惠州市区最低收入居民优待证),免冠(1寸)近照5张提出申请。
窗口办理流程
村(社区)受理→镇办审核→政策法规股审批→办理完成
网上办理流程
在xzsp.hcq.gov.cn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理通知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6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6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户口所在地计生办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各镇(街道)计生办
联系电话:7809137
交通指引:到各镇(街道)计生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全文5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