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时间:2023-06-08 01:10:17 1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例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又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等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也不适用代理。违法行为也不适用代理。

【例题】某书画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书画店20副对联作品,书画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书画店,书画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书画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赵某辩解说,他可以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赵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答疑编号110104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代理的适用范围。赵某不能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因为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适用代理的行为。

3.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一般以代理证书(亦称授权委托书)的形式表现。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法定代理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指定代理适用于被代理人既无委托代理人,又无法定代理人而又有特定事项需要代理人代理的情况。

【例题】甲委托乙代购一批木材,但委托书中对木材的规格没有详细的规定,如果从善意第三人处所购木材规格不符合甲对规格的要求,甲不得拒收。()

【答疑编号110104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委托代理。

4.滥用代理权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的,其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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