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撤回后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要约的撤回应当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的时候进行才能发生依法撤回的法律效果,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在要约到达相对人后作出撤回行为的,则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要约撤回后还需要承担责任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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