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脚趾骨折工伤赔偿的具体操作流程
1.劳动者因工伤脚趾骨折,建议劳动者确认工伤后,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残疾等级相关鉴定,确定具体鉴定结论后,明确相关赔偿事实依据;
2.工伤职工脚趾骨折,经鉴定无伤害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以下实际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3.工伤职工脚趾骨折构成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残疾医疗补贴或者残疾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4.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等具体计算。
二、工伤赔偿时效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时效最长是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职工或及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赔偿纠纷是否必须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纠纷需要先劳动仲裁。
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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