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处罚还适用追诉期吗?
刑事立案后,对于被追诉者的追诉时效应不再受到任何限制。
该原则明确指出,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某个案件之后,以及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若犯罪分子有意逃避侦查或审判程序,则当局对其的追诉期限也不应受到任何限制。
在此之前,即在立案之前,被追诉者所承受的追诉时效应其实是受限的。
根据相关规定,如被判处的最高刑罚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而当被判处的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时,追诉时效则扩展为十年不等;若被判处的最高刑罚高于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则延长为十五年;最后,如果被判处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或是死刑,那么相应的追诉时效便会延长至二十年。
请注意,以上时效规定仅供参考。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案件会没收唯一住房吗
您不必对此担忧。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刑事诉讼并包含民事补偿的情况下,若罪人需面临财产剥夺,则必须为其家庭成员留下必要的生活条件。
这尊崇着一项基本理念,即,若是被告人及其家属所拥有的唯一住房,那么法院通常不会采取没收措施。
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该房源并非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唯一居所,那么鉴于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是有权对该房产进行强制冻结的。
若经过调查证实被告人家人另有所处的房产,则已冻结之房产便会随即进行资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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