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走私犯罪被判处罚金不会执行个人财产。单位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百五十三条各款规定处罚。罚金是对单位判处的财产罚,执行的对象是单位财产,与单位中的员工无关。
单位走私犯罪有什么构成条件
单位走私犯罪构成条件,具体如下:
1、单位走私的单位范围仅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设立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
2、设立单位走私必须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单位犯罪必须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单位走私必须在单位同意、授权或默许下实施;
3、个人为进行走私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或者公司、企事业单位设立后实施走私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走私论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6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