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但是还是经济苦难家庭,甚至没有能力支撑自己的基本生活,我国一直在努力缩短贫富差距,为经济困难群体创造福利和提供更好地待遇,那么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地点在哪个位置呢?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办理条件是什么呢?
一、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地点在哪个位置
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34办公室。
二、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办理条件
持有本地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的市、县、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可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三、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办理材料
1.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2.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委托书
四、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办理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通过以上那个我们到了文昌低保对象认定的地点在海南省文昌市文清大道19号文汇集中办公区134办公室,我们还知道了文昌低保对象认定办理的材料,办理的依据和办理的条件。低保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为我国缓解了压力,解决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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