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安置补偿如何
时间:2023-03-15 13:30:28 2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财产分割安置补偿要关注如下问题:

1、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安置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安置补偿应当遵循协议优先、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等原则进行;

3、其他要关注的问题。

一、住房补贴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补贴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住房补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住房公积金或者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对该部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孩子三岁哪些情况下离婚会判给女方

下列情况下,孩子三岁离婚会判给女方: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

4、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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