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据当中并未注明“欠条”字样,也不会对债权人追求债务权产生实质性的阻碍。
只要借据内容详尽、清楚地阐明了借款事项及债务人需履行的偿还债务义务,那么在此基础上,债权人便可凭借此份借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债务人切实履行其偿债责任。
倘若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则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确保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借据的具体内容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来判定借款事实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债务人是否负有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一旦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债务人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债务人就必须严格遵守判决结果,如若拒绝履行,债权人即可申请强制执行,而法院亦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即便借据上并未明确标注“欠条”二字,债权人仍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成功收回债务人所应偿还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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