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纠纷证据包括哪些
土地纠纷证据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在认定土地纠纷中的证据,必须对上述五种证据,按照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给予审查。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二、土地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土地纠纷起诉条件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全文7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