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的可纳为医疗事故的事故有: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如何断定是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两者的确立条件不同,产生的结果也不同。在法律上两者都本质也不一样。医疗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要比医疗事故容易处理。医疗事故的后果很严重也有很明确的规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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