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是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民法典规定抵押物租金属于抵押权人吗
抵押物的租金是不属于抵押权人的。抵押物在设立抵押权时,是不转移占有的。因此其抵押物的孳息是属于抵押人的,不属于抵押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物的孳息,这个收取的孳息也不归抵押权人所有的,也是归抵押人所有的,但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这个孳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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