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质权人是指当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对质押财产可以优先受偿的权利人。
民法典抵押权人如何行使抵押权
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应当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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