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妻子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妻子不给孩子抚养费可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离婚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吗
离婚抚养费可一次性给付。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由另一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的费用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如果抚养费给付方患疾病,且长期治疗,或是不能劳动,无法取得固定收入,经济困难,无法足额支付可请求减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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