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一、签分公司合同需要盖章吗
签合同应当用总公司合同章,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用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二、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总公司是独立法人,所以分公司应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相反,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无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未取得总公司代理权,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或终止代理权的特殊情况,被限制后仍签订合同。善意的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有效,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知道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确;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终止或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未及时通知相对人了解。
三、分公司和总公司需要签合同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不需要签合同,原因如下: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4、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是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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