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未完成委托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3-06-09 10:11:40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人所委托代理的事项,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视具体的情形而定:

1、如果受托人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原因导致未完成委托事项的,受托人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委托人还是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

2、如果受托人是因为自身的行为过错而导致未完成委托事项的,那么受托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委托人相应的费用,同时如果因此而对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赔偿相应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未签怎样要求赔偿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至于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宽限期及两倍工资罚则,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执行口径是: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本案中用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公司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但如超过1个月,就另当别论了。

其次,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大为月薪是3000元,日工资为137.93元,而不是公司按自然日折算的100元。今年国庆期间放假7天,其中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三天是调整后的双休日,而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双休日是不计薪的。所以尽管大为节后只上了1天班,但公司除了支付当日工资外,还应支付国庆节3天的工资。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解除劳动关系时大为工作的年限超过了1年,所以经济补偿也要增加半个月。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续履行 最新知识
针对承运人未完成委托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承运人未完成委托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