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谁在安置协议上签名,那产权证明上也是他的名字,那意味着房子也是他的。安置的相关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方、房屋租客,在拆迁补偿安置中所制定的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签订合同的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所以通常在安置协议上签名的人,为房子的所有人。
一、房屋拆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房屋拆迁的裁决程序是:
第一,申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
第二,审理。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第三,文书送达。送达裁决文书。
第四,执行。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什么特征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特征:
1.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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