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一般情况下二手车交易是不允许过户的,必须购车的人有指标才可以办理机动车牌照过户,过户后卖方就有一个六个月期限的购车指标。当然如果买卖二手车时没有办理北京机动车牌照过户,那么车主也可以自己保留原来的机动车牌照,但是也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要求才可以,这样保留原机动车牌照以后就可以不用从新摇号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全文5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