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量刑,具体如下:
1、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发票范围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范围是违反发票开具管理规定不按时的情况,如实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发票虚开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发票开具管理的规定、不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之行为,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的行为。
第一种虚开情况是不真实的交易。
不真实的交易,就是对发票不能反映纳税人纳税情况、数额的有关内容作不实填写致使所开发票的税款与实际缴纳不符的一系列行为。
例子:没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却虚构经济活动的项目、数量、单价、收取金额或者有关税率、税额予以填写;或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开具发票时,变更经营项目的名称、数量、单价、税额、税率及税额等,即票货不符,张冠李戴。
主要体现在票与物或经营项目不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不一致。
第二种虚开情况是票物不相符
哪怕进行了实际的交易,票物不相符也不行。票物不相符有以下两张情况:
1、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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