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要负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3-04-05 16:30:45 49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自离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自理,自动离职,即不告而别,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自离后多久合同自动解除

自离后劳动合同一般就自动解除。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如果职工自离的这种做法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在不结算工资的情况下还能要求劳动者赔偿。所谓的自离,应该是指劳动者单方面主动离职,从用人单位同意之日起即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的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

二、什么叫离职分几种

1、辞职。即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2、自离。即劳动者自己离职,无故不上班也不请假。注:自离是民间说法,劳动法里没有自离这个概念。3、退休。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离职。4、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离职。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6、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强制解除双方劳动合同。7、经济性裁员。即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裁减人员。8、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即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不打招呼离职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不打招呼离职是违法的。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由于劳动者的自离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不到招呼离职同时也是违背职业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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