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后剩余财产用缴纳税金吗
(一)是要缴税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清算,大致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组建清算组结算事由出现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其债权。
二、公司清算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一)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三、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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