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剩余财产分配如何缴税
是要缴税的。
(一)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二)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三)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四)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五)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二、企业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清算,大致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组建清算组
结算事由出现之日起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公告债权人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其债权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清偿企业债务
公司财产按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的顺序,清偿公司债务。
(六)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财产在清偿上述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比例分配给股东
(七)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当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进入清算程序。
三、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
(一)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
(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四)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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