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可以不再去交警队了。
一般像这种情况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对此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和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所以,有关交通事故的发生及赔偿方面的证据只能靠自己收集,比如:事故发生时的照片、私了的谈话录音,如果有私了的书面证据就更好了(对方答应赔偿数额)。证据在手,对方不认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车祸后需要去交警大队办理哪些手续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办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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