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劳动合同由谁来保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签定完毕后,单位应当立即将其中一份劳动合同交由劳动当事人劳动者进行保管。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即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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