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布破产员工工资能追偿吗
公司被宣告破产了,不代表公司能够不再承担应当负责的债务。因此,公司破产职工也能追回工资。因为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就算是被宣告破产的公司,也会拥有一定的资产,清偿相应的债务。而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职工的债权处于清偿程序的第一顺位,除去应当承担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被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其中就包括了职工对公司的债权,也就是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职工不需要主动地去申报债权。因为法定的破产管理人会根据公司欠下的债务,制作相应的债权表,其中就包括了职工的债权表。职工只需要认真核对破产管理人制作的职工债权表,发现有出入或者错误的,可以直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破产管理人有义务按照真正的工资待遇来发放工资,如果破产管理人拒绝更正的,职工可以向受理破产清算程序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更正职工债权表。
二、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三、哪些情况企业能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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