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无股利时,方可退股。公司成立后,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退股:,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合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按照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股东支付股利的条件是什么从理论上讲,股东分红权是股东的一项固有权利,不受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的剥夺和限制。但事实上,由于股东的权利体现为请求权,其实现是有条件的:1、弥补和结转的亏损3、除满足第一个条件外,还提取了法定公积金的10%和法定公益金的5%-10%,公司还应当:
(1)公司上一次发行的股票间隔一年全部募集完毕
(2)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3)公司预期利润率能够达到2007年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除满足第2项1-3的条件外,公司还应当:
(1)公司近三年实现盈利,可以向股东分红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法定公积金分配后的留存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
(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方案,按照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方可实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以上现金分配方案或2/3以上红股分配方案的表决权获得通过
(3)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1。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对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行使表决权是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表决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其信任的合格董事或者监事。同时,股东本人具有《公司法》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资格,有权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股东退出公司,只能将自己的出资或者股份转让给他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不受此限制。这主要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台湾”外,还体现了“人情合作”的特点
股东知情权就是让股东知道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利,是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和行使权利的前提
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言,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在台湾法律上的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应当自股东书面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说明原因。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检查,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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