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母都不在了,孩子的抚养权归有抚养能力的祖、外祖父母、兄或姐抚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有孩子可以收养亲戚的孩子吗
可以,法律规定对亲尼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获旁系血亲的子女规定的条件:(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涌
14周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2)准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尾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
4O周岁以上的限制。(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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