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尊重、保证被拆迁人的权利,是北京市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要务。不愿意搬走的,可就地解决;愿意离开的,有房源安置。北京要多渠道、多手段解决拆迁人的实际问题。
北京市陈副市长二十七日在人代会上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他说,对于拆迁问题,已经到了不能只用一种手段、而应采取多元、多价值取向的方法的时候,要充分尊重被拆迁人的权益、意愿和选择。
陈副市长介绍说,北京正在探索用多种办法对拆迁进行补偿,将采取多元化的拆迁补偿方式,内容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就地解困等方面,改变了过去拆迁补偿都是一刀切的货币补偿做法。
过去政府拿地,只是一味地考虑增加产值,将经济利益最大化,挤压被拆迁户。陈副市长说,今年北京将重点整治五十个城中村,把这五十个村的村民安置问题解决好,是政府的第一要务。在这个基础上解决城市环境问题、未来产业发展问题,同时给当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
陈副市长还披露,北京的土地和住房供应量达到了历史最高,这无疑将对快速增长的房价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他说,北京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市政府不是一味地加大土地的供应量,而是在供地时序上提前快供,拿出更多的地、更好的地块出来,增加政策性房屋的建设。
据悉,今年北京要加快政策性住房的建设,住宅供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住宅新开工建设套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将用于中小户型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建设。
知识拓展:
法律法规对拆迁人的相关规定:
1991年3月22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方可拆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国家建设部于1991年7月在《关于印制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通知》中的填表说明中第1项,可以视为建设部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条例第八条中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的解释,即拆迁人在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向拆迁主管部门提交拆迁许可证的表格,该表格中规定拆迁申请人应当填写项目批文、规划批文、用地批文、及批准机关和批准文号。
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的规定,拆迁人申请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