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和收购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体不同。合并主体是公司,收购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2、效力不同。合并的后果是公司实体的变化,收购的后果是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3、性质不同。合并是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收购包括要约收购;
4、程序和法律适用不同。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收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收购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收购是原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收购公司股权,而股权转让有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原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区别就是后者的税要略高于前者。股权收购是个程序说法,收购的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股权收购要注意对被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事先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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