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发生了脑梗,这可视为在特定的工作时间段以及工作场所中,由职务相关的缘故而遭受的意外损伤。在取得由劳动部门签发的工伤确定决议书之后,医药费用将由雇主全权承担并垫付款项;与此同时,员工的薪资待遇仍然保持不变,继续按月发放。
2、在员工受伤或者被确认患有职业病之日,合规的企业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之内,向辖区统筹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一旦确认是由于履行职务所造成的伤害,便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规进行赔付操作。
3、一旦获得工伤认定之后,雇主应立即申请对员工残疾程度的评估,以便依照工伤等级来计算适当的赔偿金额。
然而,不同级别的工伤对应着不同的赔偿责任,并且申请的伤残赔偿也会有所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全文9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