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有哪些特点
房屋抵押特点包括:
1.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
2.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
3.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
4.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二、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多久时间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办理时长的规定为:
1.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
2.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需要60个工作日;
3.抵押权、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需要10个工作日;
4.异议登记需要1个工作日。
三、房屋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流程为:
1.抵押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等文件;
2.受理申请并审核,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登记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4.收费发证;
5.立卷归档,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全文7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