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入股的公司在婚后的投资项目分红算共同财产吗
1.针对婚前投资于婚后获得之收益的情况,一般而言均应视为属于夫妻双方之共有财产。
该等收益的取得源于个人财产与共有时财产的混合投资行为,若无法提供明确之证据呈现其具体比例,则应依法律规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归属夫妻共同所有。
2.当事人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婚后发生的利息及自然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规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畴,不可实现分割。
排除上述因素外,其余收益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分居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即使在离婚之后,仍然有可能将最新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计算在内。
因为虽然分居意味着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但这并不代表夫妻双方不再享有任何共同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他们在分居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和财务资源在法律或书面约定中未被明确排除,那么这些都应该被视为新的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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