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为了可观的管理费,我们一些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采取被挂靠的方式还是比较多的,既然已成现实,我们就要想办法在挂靠过程中最大程度的规避和控制我们建筑企业的风险,提供几点意见以供参考:
1、控制工程款资金流向
实际施工人花尽心思承揽工程,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实际施工人为了盈利,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得出来。由于实际施工人不是公司内部员工,在管理上也存在诸多不便。那么控制了发包方的工程款,只有在实际施工人按实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后再将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实际施工人在拿到工程款后,因实际施工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公司承担赔偿的风险,而且实际施工人为了顺利难道工程款肯定会尽心尽力按照约定来执行,方便公司管理。开发公司也乐意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建筑企业,因为合同是跟建筑企业签的,直接拨付给实际施工人的话开发公司将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这一点也是很可行的,但是建筑企业千万不可将领取工程款的权利授予给实际施工人,否则会给企业代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2、招投标阶段的控制
工程招投标很多时候是必须的,实际施工人在招投标环节就已经介入其中。实际施工人在此阶段承揽工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在招投标之前就跟发包人谈妥,交由实际施工人承揽工程,再由实际施工人找一家挂靠的建筑公司,以建筑公司的名义再通过招投标的暗箱操作,以完成。另外一种就是实际施工人借用几家建筑公司的名义投标,然后在开标时通过做工作得以中标。施工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有关工期、工程款和质量要求的条款,如果以实际施工人自身的条件,根本就不可能在约定工期完成该工程,或者说造价地于成本价时,企业一定要注意,因为此时的实际施工人肯定会在进场后要求增加造价或延长工期,要求得不到满足后就会强行停工,对我们公司的声誉和经营都是巨大的损失。
3、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这个是施工的具体操作阶段,工程做的好与坏就在这个时候反应出来,工程要是在质量方面出现问题,那么损失才是巨大的,可能要十个同样的工程才能把损失挣回来,在这个阶段还要注意和业主协调关系,要控制实际施工人的项目章不能随便敲,项目章也会被任何和公章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企业最好能现场派驻一个人员专门负责这方面事宜。
总之工程按期、按质完成才是重中之重,否则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4、关于挂靠人分包的控制
目前的建筑市场中,出现了有人伪造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并以伪造的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现象。发包人不注意审查,则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近日,某公司出借其资质给个人承建工程,该个人又将其中专业工程分包给某伪造他人资质的个人。最后在施工中出现事故,导致一死一重伤,相关挂靠公司负责人都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面对承担刑事责任的处境,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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