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法规定,该特定资产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为,共同财产乃是在夫妇婚姻维持时期内,所有的财富与债务皆归入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而夫妻共有财产,即在婚姻维系过程中所共同拥有之财产,所谓婚姻维系时期,是指从夫妻二人结婚之日起直至一方去世或离婚之日止。在此阶段,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夫妻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应当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同等的处理权限。此外,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对财产进行处理时,必须得到其配偶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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