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审理高压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问题
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诉讼时效中断是否适用于高压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
高压触电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适用于中断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当事人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进行办理。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分别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所以由上述可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适用时效中断的。
三、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3.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4.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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