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10日内到资金结算组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并领取《领房单》,凭《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如果发现安置房内部装修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在7日内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反映和处理。
一、在哪里可以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拆迁安置房是怎么提取公积金
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等待通知: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办理提取手续:在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同意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会给到取款发票,相关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人到指定的柜体提取公积金就可以了。
三、拆迁安置房登记步骤
拆迁安置房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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