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北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2、烈士子女考生。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湖北高考政策改革方案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5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3门,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招生计划编制
(一)2021年起,合并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公布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分别公布,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首选科目。
(二)在鄂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院校招生计划按选考科目要求分别具体编制到本校各专业组及组内各专业。在鄂招生的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三)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面向当地招生等。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可参照执行,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