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购房者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明的违约条款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倘若合同文本中并无此类违约条款的明确规定,购房者也可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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