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及停送电等工作中,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措施
电气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具体有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恢复送电制度三项。
①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以及进行停电、送电、倒闭操作的书面命令。工作票上要写明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等。
②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重要措施,可防止工作人员麻痹大意,或对设备情况不了解造成差错;并随时提醒工作人员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如果万一发生事故,监护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③恢复送电制度是指停电检修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值班人员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向设备或线路恢复送电。合闸送电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离开。
●技术措施
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工作,尤其是在高压场所工作,必须完成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悬挂警告牌、装设遮拦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①停电。对所有可能来电的线路,要全部切断,且应有明显的断开点。要特别注意防止从低压侧向被检修设备反送电,要采取误合闸的措施。
②验电。对已停电的线路要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③放电。其目的是消除被检修设备上残存的电荷。放电可用绝缘棒或开关来进行操作。应注意线与地之间,线与线之间均应放电。
④装设临时接地线。为防止作业过程中意外送电和感应电,要在检修的设备和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和短路线。
⑤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拦。在被检修的设备和线路的电源开关上,应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对于部分停电的作业,安全距离小于0.7m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拦、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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