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被起诉一方的肇事车辆在完成检验之前是不可以被提走的,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对其检验以确定事故中各方的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被起诉不出庭可以吗
交通事故被起诉不出庭可以,但是必须是只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案件被起诉的被告才可以不出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被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是必须要出庭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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