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累犯的定义和条件。年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但如果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是累犯。而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年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如果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是累犯。但是,如果前罪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则不构成累犯。所以,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能构成累犯。
前 罪 为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 是 否 构 成 累 犯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之罪的人。对于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在《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构成累犯。
然而,如果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在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就应当负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在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构成累犯。
综上所述,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在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构成累犯;而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不构成累犯。
此外,《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前罪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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