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很多公司都会成立董事会。对于董事会的人数法律是有明确规定,那么,董事会成员构成人数是多少,董事会成员构成是什么呢?我国法律对公司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中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成员构成是几人
1、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2、《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3、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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