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090件656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72件5473人,渎职侵权案件1018件1096人。
(一)从犯罪的类型看,大案要案呈上升趋势。一是所查处的案件涉案金额大。据统计,近三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大案占了所查处案件的90%以上,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582件,有些案件所涉金额达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二是所查处案件的涉案人员在处级以上的居高不下。近三年来,我省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93人,占了所查处案件总数的75%。
(二)从犯罪的领域看,呈现扩大化的发展趋势。从过去集中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逐步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电力、通信等高垄断行业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高发区,在过去一段时间里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教育系统、医疗系统等单位中,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腐败犯罪现象也屡见不鲜。
(三)从犯罪的规模看,窝案、串案明显增多。查处一个案件带出一串、一窝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犯罪嫌疑人经常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等手段,一个案件往往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这些腐败分子之间往往形成有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保护层,表现出组织性、预谋性、多样性、欺骗性、复杂性等特点。
(四)从犯罪的手段看,呈隐蔽性、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一些特殊的职务犯罪主体往往依赖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经验,利用程序上或管理上的漏洞,或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为犯罪工具,对将要实施的犯罪行为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即使案发后留下蛛丝马迹,也会利用其职务职位优势及时予以补救,以身份的合法性掩盖犯罪行为,体现出高度的智能化特征。
(五)从犯罪的地域看,呈现跨地区化、跨国(境)化的发展趋势。不少职务犯罪案件所涉的关系人遍布全国不同的省、市、区(县)。还有些职务犯罪分子与国外不法分子勾结,实施跨国(境)作案。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