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报案了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撤销;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不能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对行政案件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怎么处理
1、对行政案件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物品等应当登记,出具接受证据清单,并妥善保管。
(2)必要时,应当拍照、录音、录像。
(3)移送案件时,应当将有关证据材料和物品一并移交。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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