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储与征收的区别:
1、土地收储: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查定征收和查验征收的税收征收方式有什么区别
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由税务人员审核后,填开缴款书,并监督纳税人按规定期限缴库的一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账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准确或比较准确的固定业户。查定征收是指由纳税人如实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生产经营等情况,经税务人员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并监督纳税人按规定期限缴库的一种征收方式。
查定征收方式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但能通过对所耗用的能源、原材料等,测定应税产品数量的固定业户。查验征收是指由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在销售前主动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验,经税务人员审核查验其所携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后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或收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待纳税人销售结束并缴清税款后,解除纳税担保或退还保证金的一种征收方式。查验征收方式适用于按次或按批销售商品的临时经营者。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由国税机关核定固定个体工商业户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并由纳税人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账能力或账目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个体工商业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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