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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