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赡养父母的问题,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一、残疾人的兄弟姐妹有赡养义务吗?
残疾人的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但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了,则此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尚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二、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父母健在姐姐没有养弟弟的义务。父母应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抚养义务人,即在父母健在并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成年的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没有扶养义务。
但是,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那么,成年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则应依法对未成年的弟、妹承担扶养义务。
三、父母死后残疾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死后残疾子女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由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抚养。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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