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目前还在计划当中,目前还没涉及到这一块,如果想要先了解一下,可以到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估计拆迁之前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咨询一下最好了。在您现在看的网站上可能你问的得不到最佳的答案,毕竟这个上面的影响力也是有限的,如果政府部门开始安排了,那你就要做好准备了,以及自己以后的一个房子规划等等,要运筹帷幄,到时候手忙脚乱,出现一些纠纷就不好了。
死刑执行前会通知家人吗
执行死刑前是必须要通知死刑犯家人的。死刑前通知家属,并允许家属与临刑犯人见面,是法律对生命的尊重,也体现国家公权力对人民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
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由此可见,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也是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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