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一、寻衅滋事简易程序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简易程序如下:
(一)法官询问核定被告人身份、确认所有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二)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指控事实。
2、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辩护人询问被告人,法官询问被告人。
(三)举证质证:
1、公诉人举证、展示犯罪证据,被告人及律师逐一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2、被告人及律师进行举证及证据出示(如有)。
(四)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提出量刑建议。
2、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
(五)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如有)合议量刑,当庭宣判,或择日宣判。
(七)法庭释法和法庭教育。
二、债权人欠钱不还开庭要讲什么证据
欠钱不还开庭审理时原告需要宣读起诉状,并且要对自身陈诉的事实进行举证。作为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
1、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分别想要证明什么内容;
2、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就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能否证明被告想证明的内容等发表质证意见;
3、如果法庭调查有遗漏,就遗漏部分向法庭补充;
4、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5、进行最后陈述。
法院开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阶段一般流程: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发问——双方就事实补充。法庭调查完成后会进入法庭辩论,优秀的法官会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一般是原告先说,被告接着说,如此往复。法庭辩论完后是最后陈述,然后庭审结束,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三、起诉公司欠款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是立案受理,然后是庭前准备,然后是开庭审理。
1、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2、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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